自2016年秋季开始,部编小学一年级的《品德与生活》教材更名为《道德与法治》教材。它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是国家重视提升青少年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的具体体现。
为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树立法治意识,2017年12月5日下午,中科大附中小学部品德学科组教研活动中,老师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起草、发展以及主要内容。现行宪法是1982年2月4日是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先后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订。主要内容是“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部分。通过学习和讨论,老师们更加明确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法律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少年强则国强。”学校教育的根本是以德为先,以德树人。而道德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双向渗透,道德才会有力度,法制教育才会有境界,有温度。因此,普法教育必须从小抓起,从学校抓起,这是时代使然,是国家对德育学科所赋予的新的意义和历史使命。
作为教育工作者,尤其是班主任和担任品德课教学的教师,如何与时俱进改变教学观念,改进教学实践,实现法治教育目标,是需要共同学习和探讨的问题。本次学《宪法》教研活动对教学提供了理论指导,老师们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提升,在正确的教学观念指导下开展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才是有效、有价值和有意义的。
在后续的教研活动中,老师们还将共同学习《青少年法治大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以丰富法治知识。只有老师首先增强法治意识,才能使学生逐步树立法治意识,不仅做到知法,更要学会在生活中守法、用法。(小学品德学科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