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大附中  发布时间:2017-10-25  浏览次数:601


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合教[2017]227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7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教师职务评审工作机构

1.评审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李蓓

成员:蔡婉若、张峻菡、徐斌

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徐斌

成员:王天健、黄严生、束从武、李倩、余国军、黄乃斌、朱永、蒋克兢、徐晓宏。

二、时间安排(申报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

1.1023日:发布通知,布置工作。

2.1024-1026日:教师个人申报,并提供评审材料(材料报送至校办公室徐晓宏副主任处)。截止时间1026日上午9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3. 1026日:下午500,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 1027日上午900,评审推荐工作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推荐人选。

5.1028-111日:拟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公示一周,期间报送大学人力资源部审批、盖章。

6.112日上午:报送相关材料至上级主管部门。

三、其它事项

1.申报各级教师职务资格所需的专业年限、任职年限、学历年限及年龄等一律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1231

2.由于附中近年来高级教师未聘人员较多,经学校研究决定,从今年开始,根据大学上一批聘用高级教师人数,等额确定附中申报高级职称人数。

3.一级、高级教师职务的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纪律要求: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5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评审已通过的,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其他类别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下达后再另行通知。

6.其他相关要求,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市2017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知 (含附件1-8) 合教〔2017〕227  号.doc

科大附中

2017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