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包河区教体局《关于组织包河区教师干部参加2017年度合肥市级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科大附中  发布时间:2017-05-26  浏览次数:117

 

 

各中小学校及区教体局二级机构: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度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合教秘[2017]208号),现就组织包河区教师干部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1、骨干教师提高培训(48学时)

培训对象为合肥市第三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按照《合肥市第三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小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初中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由市学科教师培训基地根据2016年-2017学年度考核结果,安排合格和优秀学员参加学习。其它学科指标分配见附件1。

   2.学科带头人高级研修(48学时)

   培训对象为市第三批学科带头人。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组班。

   3.中学英语教师专题培训(120学时)

   培训对象为初中、普通高中英语教师,由境外专家来合肥执教,计划培训60人。 

4.微课程开发与应用专题培训(48学时)

主要是校本微课体系设计与微课制作,计划培训55人,含市第三批信息技术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5.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培训(48学时)

培训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专、兼职的教师60人。含市第三批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6.名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专题培训(48学时)

培训对象为市名师工作室、名校园长工作室、市特级教师工作站、省特级教师和校长工作室、省乡村教师工作室等主持人。本次不报名,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7.合肥教育家培养工程结业考核与展示(48学时)

引入第三方,对第二批合肥教育家培养对象,进行结业考核。本次不报名,另行通知安排。

   8.长三角名校跟岗研修(72学时)

   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中层管理干部、骨干教师,赴北京、上海、杭州、南京、苏州等教育先发地区的优质学校跟岗研修,计划培训40人。本次不报名,另行通知安排。

   9.中小学班主任培训(48学时)

围绕教育理念与责任、班级实务与研修、班主任专业成长等内容,帮助班主任在学习专业化理论同时,形成专业的系统性思维、实践创新能力,提高自我反思意识,提升教育智慧。计划培训210人,其中,小学70人、初中70人、高中70人。

   10.普通高中教务主任培训专题培训

培训对象为普通高中教务主任(含副主任),计划培训60人。

11.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

培训对象:未参加过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的幼儿园园长和中小学校长。共30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180学时。各县(市)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区小学校长、全市初中校长、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全市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计划培训中小学校长60人,幼儿园园长80人。

12.校(园)长提高培训

培训对象:参加过任职资格培训且近五年未参加提高培训的幼儿园园长和中小学校长,共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80学时。各县(市)小学校长提高培训由各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城区小学校长、全市初中校长、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校长、全市幼儿园园长提高培训,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计划培训中小学(含高中阶段)校长60人,幼儿园园长60人。

  13.校(园)长高级研修

  (1)校(园)长高级研修班(课程领导力专题)

培训对象为参加过提高培训且近五年未参加高级研修的校(园)长,培训专题为校长课程领导力,共24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80学时。计划培训中小学校长60人,幼儿园园长50人。

  (2)长三角名校跟岗研修(72学时)

 与中小学教师长三角名校跟岗研修同步组织实施。本次不报名,另行通知安排。

  (3)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年72学时)

 由各市级名校(园)长室组织实施。

   14.高中校长信息化领导力专题培训(48学时)

   对全市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进行信息化领导力专项培训,其中高中阶段校长培训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园)长培训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2016年已对各学校校长(书记)进行培训,2017年安排分管副校长进行培训,2018年安排其他副校长或业务骨干进行培训。

15.教研员培训

 培训对象为市及县(市)区教育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内容为教育发展新常态、新高考改革、学科素养、中华传统文化与当代教育发展、课程整合力、命题设计、评价分析、教科研指导力提升、课程领导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课堂学业评价改革、实地考察等,计划培训50人。本次不报名,另行通知安排。

 16.中小学党组书记及后备干部专题培训(60学时)

   培训对象为中小学党组书记及后备干部专题。通过对理论武装、党性修养、党建能力、政策形势、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地观摩等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学校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党性修养和党建工作能力。计划培训60人。

 17.其他培训。

   (1)新任教师岗前培训(120学时), 2017年新招考教师,区教体局统一另行安排。

   (2)校本培训(42学时),另行通知。

   (3)学科教师远程培训(48学时), 培训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学校教师。

   (4)学科教师集中培训(48学时) 培训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

组织报名

1.学校先根据以上培训项目,一次性摸排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合肥市第三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务必组织全部符合条件人员报名参训。

2.如果某一项目报名人数超出分配名额数,则统筹安排人员参加;如果某一项目报名人数不足,则由区教体局指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

3.合肥市第三批学科带头人全部参与本次培训报名。

4.有关干部培训请根据本单位实际积极申报,由教体局统筹安排。

5.在省级培训、国培计划下达后,我们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调整后另行通知单位及参训者。

 6.报名汇总表(附件3)盖章后于5月27日前报送区教体育局,电子稿发至bhqjyjrsk@126.com。电话:0551-63357133。

三.培训管理   

1.强化纪律要求。

各学校要列出培训计划,加强对参加培训教师的管理,强化纪律要求,确保教师外出集中学习研修平稳顺利。教师参加学习培训,原则上不得请假。如确需请假,需由教师所在学校报区教体局同意后,由区教体局报市教育局备案。参训教师要合理的安排工作、学习和生活,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无故不参加学习,或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将严肃处理。

 2.明确学时要求。

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教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累计不少于90学时。

 全体在职在岗教师均应参加校本培训(42学时)。教师可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参加学科教师远程培训(48学时)、学科教师集中培训(48)、市级专项集中培训、省级培训、“国培计划”中,完成年度学习任务。教师不得重复参加以上各项培训。

 教师参加学历提升、开展课题研究、发表论文、支教、援疆援藏等等,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核定相应学时。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师,需按照人社局要求,在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公需科目的学习。

 3.完善保障措施。

市级及以上培训项目的参训率、合格率、优秀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教师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专项培训,免收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凭结业证书回任职学校核报。教师参加学科教师远程培训、学科教师集中培训,凭结业证书回任职学校核报培训费。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组织保障、后勤保障,要加强对教师培训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做好培训备案,跟踪督促教师完成学习计划,要将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纳入教师职称、晋级、评优、岗位设置、绩效工资等考核范围。

 

附件: 1.名额分配表

    2.项目安排表

    3.报名汇总表  

              

 

              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