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中小学、幼儿园,驻区有关单位:
根据合教〔2016〕306号文件精神,包河区201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就初级教师职务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符合申报初级教师职务资格的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含企事业、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需符合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6〕13号)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标准相关规定条件(详见附件1)。
三、学时审核
1. 时间安排:11月14日(周一),上午审核小学、幼儿园参评教师学时,下午审核中学参评教师学时。
2.学时审核由各单位职评具办人报送,其中幼儿园必须由业务园长负责报送。未办理学时证书的,请提前办理。
3.学时审核地点:区政府南楼区教体局604室。
四、材料报送
1.材料报送时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小学、幼儿园报送材料,下午中学报送。
2.职评材料按单位统一报送,由负责职评中层干部负责,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3.材料报送地点:合肥市包河苑小学(由繁华大道进入包河苑小区大门前行200米右转)
4.以学校为单位汇总上报《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附件5)。只报电子稿,请于11月16日现场优盘拷贝,文件主题格式一律为“单位 + 2016初级职评花名册”。
5.材料袋由申报人员自行提供,粘贴统一格式的档案袋封面(见附件6)。
五、材料要求
1.《合肥市中小学二、三级教师评审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二份(附件2)。
2.现任和申报的教师专业职务一律填写过渡后的职务名称,即“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3.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单独装放,现场审验后退还。档案袋只放复印件)。
4.三级教师申报二级教师的人员需提供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原件查验后退回,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及公需科目证书。
6.提供2015-2016年学年度备课笔记,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任选其中一课时教案折叠好供评委评审)。
7.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附件3)
8.填写《合肥市中小学教师申报___资格面试考试报名表》(附件4)。
六、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16年11月19日(周六)
2.面试地点:合肥市包河苑小学(由繁华大道进入包河苑小区大门前行200米右转)
3.考核课题:参加考核的教师根据现场抽课题,准备1课时教学设计(届时统一发放教案纸),按照分组顺序参加无生上课。请参加考核的教师自带指定教材,指定教材及版本详见附件7。
4. 形式及时间:考核为无生上课,15分钟以内(含3分钟答辩时间)。
5. 参加考核的教师于11月19日上午7:30前携带身份证进入考点(迟到30分钟及以上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取消考核资格),到指定教室独立备课一小时,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无生上课。
6. 参加考核的教师考核顺序和考场安排可在考试当天在考场前查看。参加考核的教师进入考点后统一在候考室集中,关闭通讯工具,等候各考场按顺序通知考核。考核结束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谈论。
相关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