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08  浏览次数:75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二级机构及机关党(总)支部:

为贯彻落实区委人气集聚、人才汇聚行动计划,进一步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包河区将开展第八批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推荐申报工作,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八批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深入宣传,对照选拔条件积极组织申报。

请各单位将《申报书》和相关材料一式6份于624日前报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505室),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bhqjyjrsk@126.com邮箱。联系人:夏兵,电话:63357133

 

 

中共合肥市包河区教育体育局委员会

2016617

 

 

合组〔201690

        

关于开展第八批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及有关驻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激发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打造“合肥人才高地”,加快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和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根据《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培养暂行办法》(合人才〔2016〕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第八批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下称“市拔尖人才”)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申报市拔尖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个人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近5年内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在我市(含驻肥单位)工作满3年(2013年5月31日前来肥),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1年5月31日后出生)。

3.工作业绩突出,近5年来(2011年元月以后)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获得省(部)级科技奖项二等奖以上的重要贡献人员、省(部)级科技奖项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

(2)在省以上科技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研究、设计、施工等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主持人,获得国家“优秀设计奖”等奖项、省“优秀设计奖”等奖项二等奖以上、市“优秀设计奖”等奖项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因此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才。

(3)在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中,所研发的产品(技术)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或推广的新工艺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才。

(4)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发表的重要学术论文或出版的专著有较大影响,获得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以上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5)在宣传文化、文学艺术和新闻出版等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做出突出贡献,获得中宣部、文化部、广电总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全国记协评选的“五个一工程”等常设奖项;获得国家级新闻奖、文艺奖、出版奖或省(部)级此类奖项二等奖以上的主创人员。

(6)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人员;在全国课堂教学赛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重要竞赛获奖学生,或有突出科研成果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取得公认的突出成绩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7)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掌握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对学科发展有独到见解,能够处理较复杂疑难问题,有较强的科研、教学、临床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市内有较大影响,主持科研成果取得过市科技进步奖或合作科研成果取得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并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第一作者)。

(8)在体育科研和教练工作中,创新理论和方法,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多次在省级重大比赛获得冠军,在全国重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培养出打破全国和全省纪录、参加奥运会等世界大赛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9)在其他专业领域和专业技术岗位,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在国内外、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人才。

4.中央、省属驻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优先推荐长期关注、支持合肥经济社会发展并做出一定贡献的产业技术专家,一般以优秀中青年专家为主。

5.我市往届拔尖人才和已入选省“特支计划”、市“人才计划”等重点人才工程的专家不列入遴选范围。

二、选拔程序

本批市拔尖人才的选拔人数不超过100人(含驻肥单位)。选拔工作在各级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牵头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选拔:

1.申报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市属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主管部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见附件1),推荐人选应经遴选程序(具体程序各单位确定),并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后直接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办。

2.审核把关。主管部门负责对基层推荐的人选和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申报人信息真实、完整,并写出推荐意见。

3.专家评审。根据推荐人选所从事的类别,由市委组织部牵头聘请有关专家成立专家评审组,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专业评审,提出建议人选。

4.考察公示。市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专家评审组建议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提出市拔尖人才预备人选名单,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示。

5.命名表彰。经批准通过的拔尖人才,由市委、市政府联合行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人需填报《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6份。

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3)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4)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5)奖励证书复印件;(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材料要求:(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申报材料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纸张大小为A4,申报书和附件材料一同装订,内容双面印制。

2.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市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是我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举措。这项工作开展20多年来在社会各界产生了很大影响,是我市人才工作的一个传统品牌,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工作做细做实,切实把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

2.深入宣传发动。要广泛深入宣传本通知精神及相关文件,使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明确选拔条件和选拔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组织申报;同时,要将拔尖人才推荐选拔的过程,与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结合起来,树立积极导向,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3.按时报送材料。申报材料请于7月8日前集中报送市人才办,逾期不予受理。《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应报电子版。

本通知及附件(申报书、汇总表)可到合肥先锋网(网址:http://www.hfxf.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电话:63537424、63537406

邮箱:ahhfrcb@163.com

地址:市政务中心A座2505室

附件:1.驻肥部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拔尖人才推荐名额表

2.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书

3.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16年6月6日

 


推荐名额表.docx
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书.docx
合肥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