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河区教体局《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合肥市中小学第三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推荐评定工作组
1、推荐小组:
组长:李蓓
成员:方文琴、蔡婉若、张峻菡、徐斌。
2、初审小组:
组长:方文琴
成员:王天健、黄严生、束从武、徐晓宏、黄乃斌、余国军、李倩、李茂华、冯发祥、蒋克兢、朱永。
二、范围与对象、评定名额、条件、程序、工作要求
被评为县(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市属学校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详见包河区教体局文件《关于组织参加合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及附件1
三、时间安排及基本程序
1、3月3日 接到市区教育局相关通知,成立推荐评定工作组。
2、3月4日 下发通知到各教研组,通过教研组长通知到全体教职员工。
3、3月4日~3月9日 个人申报,校办公室接收整理个人申报材料,截止时间3月9日下午3:00。逾期未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4、3月9日(周三)下午6:00 初审小组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保个人申报材料真实可靠,确定符合评定条件人员名单,提交给推荐小组。
5、3 月 10日(周四)上午10:00 在办公楼421室,召开推荐小组会议,进行充分评议,确定推荐人选。下午到区人事科统一审核继续教育学时。
6、3月10日~3月14日 对拟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7、3月14日(周一)下午 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至包河区教体局。
四、个人提交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三份
2.县(市)区级或市属学校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书(复印件)(若申报者系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由所在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任期考核,还须出具考核表)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技术等级证书或“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文件(中职专业教师)(原件和复印件)
6.教师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原件和复印件)
7.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结业证书或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合格(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德育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0.上学年原始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经验总结
11.课堂教学比赛获奖证书或“教坛新星”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2.教学实绩方面材料
13.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的材料
14.教科研成果材料
15.培养青年教师材料
16.教师支教材料
17.其他材料
特此通知。
科大附中
2016年3月4日
(附件1-2、4、6-8)合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doc
(附件3、附件5)合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xls
合肥市中小学第三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个人推荐评定材料目录.doc
合教[2016]37号关于开展合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定工作的通知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