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合肥市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05 浏览次数:23
转发合肥市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驻区有关学校: 根据合肥市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征集活动,请每所学校至少报一份创新案例,有关要求见合肥市通知(附后),于6月11日前电子稿报bhqjys@126.com,纸质稿报区教研室510室周洁老师。 包河区教体局教研室 2014年6月3日
附: 教研室函[2014]5号 关于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创新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管各学校: 为更好地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发和推广我市中小学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实践经验,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爱国主义教育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征集对象 合肥市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征集要求 1、爱国主义教育创新案例应包括活动设计、活动实录、活动反思三个部分,内容充实。可通过文字、图片和视频等资料为载体进行案例展示。 2、案例反映先进的爱国主义教育理念,具有示范性;内容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案例应具有创新性,在内容上创新或在形式上创新均可。 4、参评案例可自行选择活动方式,题目自定。 5、案例以市县区统一上报,市管学校以学校统一上报。 三、提交方式 1.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huangwei84202@163.com。 2.纸质材料上报至合肥市教育局教研室1205室。联系人:黄威。电话:13855117419。 四、截止日期 案例申报时间自通知发布起至2014年5月30日止。 五、征集评选办法 1.市教研室将成立“爱国主义教育创新案例”专家评审组,对参评案例进行认真评选。 2.优秀案例将颁发奖励证书,市教研室将举办集中展示活动。 3.本次活动同时颁发组织奖,对集体组织积极参评并取得较好成绩的的单位给予奖励。 合肥市教学研究室 二○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