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20  浏览次数:23

 

各位老师:

   2014年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即将开始,请本年度需要培训的教师于5月28日前到教务处(305室或308室)登记相关信息。(注: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每位教师每学年要完成7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校本培训42学时,再选择参与一项其他类型的培训,即可满学时。继续教育学时是将来教师参与各类评比评选的重要条件,请老师们积极参加。)

教务处

2014.5.20

 


2014师干训工作安排通知(包教[2014]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