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人力资源部及校医院《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04 浏览次数:21
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
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是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职工健康状况,提高疾病防控意识,变被动治疗为积极保健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在编教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合同期内的合同制、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和聘期制科研人员中副教授(含相当职务)及其以下等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4年5月12日-7月11日 2.地点:校医院(校东区) 各单位的具体体检时间安排请详见《2014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
三、体检项目 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HP(幽门螺杆菌)、CEA、AFP、PSA(癌细胞检测)、心电图(12导)、正胸片、肝胆胰前列腺肾脏B超、乳腺彩超、子宫及附件B超 上述规定体检项目费用学校承担,其它自选体检项目费用自理。
四、其 他 1.离休人员、教授(含相当职务)、副厅及以上等省保健对象可选择在校医院进行的教职工健康体检,也可参加另行安排的省保健对象健康体检,但学校只承担一次体检费用。 2.为保障体检质量,参检人员体检前应注意休息,调整饮食,遵守体检的注意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2014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4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 2. 2014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 人力资源部 校医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
2014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时间安排表.doc2014年教职工健康体检注意事项及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