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合肥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关于开展201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19  浏览次数:15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瑶海区委组织部、合肥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社局《关于开展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48号)的文件要求, 2013年“公需科目”培训将继续作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必修课,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资格的必备条件。合肥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原合肥市人才培训中心)作为市人社局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类继续教育基地,将具体组织实施2013年度“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范围

我市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团队建设。

 

三、培训方式及报名、培训时间

1、培训方式:采取集中培训,每期24学时;

2、报名时间: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合肥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培训部(合肥市阜南路19号市人才大厦七楼705室),电话:62674257、62630462;

培训费用:培训费、教材费合计每人150元整;

3、培训时间:参加今年职称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时间为4月至6月,其它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时间为7至9月(具体课表见合肥人事考试网)。

 

四、有关要求

新一轮“公需科目”培训的开展是为了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团队合作能力与创新团队建设的专业素质水平,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开发区人事(劳动)局、瑶海区委组织部、合肥学院及各有关单位按照市人社部门的统一要求,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报名工作,妥善解决好工学矛盾,确保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

 

            

 

                 合肥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2013年2月28日

 

 


关于开展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