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3 浏览次数:25
关于转发合肥市创新案例考试及计算机考试相关文件的通知
根据合肥市相关文件,今年参加职称评审的老师必须参加创新案例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考试,取代原来的知识产权考试。现将有关创新案例考试及计算机考试文件通知转发给大家,请今年准备参加职称评审的老师务必认真查阅,按照通知要求报名参加考试,以免影响后面的的职称申报工作。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0-4-1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