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31  浏览次数:21

 

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

根据合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合教〔2012〕244号文件和包河区教体局《关于做好2012年包河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12年教师职务(职称)评审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职评工作机构

  1.职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文琴、蔡婉若、路文艳

 组员:钟卫、张峻菡、钟成圣、张兴连、高龙锦、余国军、欧帮祝。

2.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方文琴

 组员:张兴连、徐晓宏、徐斌、黄乃斌、史亚英、蒋克兢。

二、时间安排

1.8月31日(周五)上午:在校园网上转发相关通知、布置职评相关工作。

2.9月1日-9月6日(周四):教师个人申报,并提供评审材料。截止时间9月6日(周四)下午5﹕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教师到校办公室领取档案袋、评审相关表格(可网上下载)等。(每人交10元档案袋等材料费)

3.9月3日(周三)上午:在教务处黄乃斌副主任处,核报继续教育学时。

4.9月7日(周五):上午8﹕00: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进行资格审查;下午2﹕00:职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工作,确定报审名单。

5.9月8日-9月12日:推荐名单及职评材料公示一周,期间报送大学人事师资处审批、盖章。

6.9月13日(周四):上报至包河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531室)。

7.9月14日(周五)上午:中、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报送合肥市职评中心(合肥人才大厦八楼)。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8.9月17日(周一)上午:初级教师职务认定材料报送市教育局教师事务管理中心。

三、其它事项

1.按照相关规定,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认真做好职评工作。

2.今年起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要强化岗位管理,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制度紧密衔接,要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申报评审的,须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

3.严格按照《合肥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准备、报送申报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合肥市教育局、人社局《关于做好2012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教育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05〕6号)。

科大附中

                               2012年8月26日


关于做好2012年合肥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doc
关于申报初级教师职务的通知.docx
附件:1-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