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包河区初级教师职务认定工作的通知
包河区初级教师职务认定工作已启动,请符合条件的老师于9月11日前将相关材料(需要报送的材料见附件1)报送至校办公室。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09年9月1日
附件1:
申报人员须提供:
1、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合肥市大中专毕业生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见附件2);
3、2008-2009学年备课笔记。
(注:中学三级晋升中学二级、小学二级晋升小学一级的人员还须提供资格证书和聘书。)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