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为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学校管理,强化教职工岗位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附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勤管理

1.考勤对象:全体教职工。

2.考勤内容: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出勤、凡学校要求参加的各类会议和活动。

3.考勤管理:

全体任课教师要按时上课、早读、辅导和参加教研活动, 全体在岗教职工应按时参加学校要求的各类会议和活动。行政教辅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兼职教辅人员除教学时间和外出办公外,上班时间内应在岗(行政教辅人员上班时间见附件六)。行政管理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参加学校安排的值班工作。

校办公室负责教职工全校性会议、活动的考勤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值班考勤;教务处负责常规教学工作的考勤;教研室负责教研组、备课组等教研活动的考勤;德育处负责班主任例会、年级组会议的考勤;行政教辅人员考勤工作由各职能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考勤并填写“考勤月报表”(见附件),逐月按时上报校办公室备案,考勤结果由办公室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后公布。

4.考勤结果使用:考勤是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教职工岗位聘任、续聘、解聘、薪酬分配、考勤津贴、考核评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请假管理

参照大学相关管理办法,因故确需请假者,本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审批程序审批,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请假期满上班时应立即向校办公室销假。

1.公假:因公出差、进修学习、外出参观考察、参加会议和教研活动等不能参加学校的正常工作、会议或活动时,视为公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如外出教研活动、参加会议等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活动、会议等工作,只需向教研室报备。涉及调课需向教务处报备,涉及班主任需向德育处报备并安排好班级工作,无需请公假。

2.事假:教职工处理个人私事,原则上应利用业余时间或节假日,确需请假者请事应请事假。

根据大学文件,事假期间扣除部分工资,具体如下:

(1)全年累计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从第16个工作日起按本人工资[职务工资 津贴(30%),下同]的70%发放。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个工作日,从第23个工作日起停发本人事假期间的工资。

(2)事假期间停发午餐补贴。

(3)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个工作日的,停发年终奖。

(4)事假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的,停发当月校内津贴(校聘人员事假所扣工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事假月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扣除当月一半岗贴,月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扣除当月岗贴,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2个工作日,考核不合格,扣除两个月岗贴,下一学年度岗贴降档。

3.病假:教职工因病需休养或住院治疗,应请病假。

根据大学文件,病假期间扣除部分工资,具体如下:

(1)工资[职务工资与津贴(30%)之和]

休病假时间

工作年限(或病症)

工资

2个月以内

不限

100%

第3个月起至第6个月

不满十年

90%

满十年

100%

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

不满十年

70%

满十年不满二十年

80%

满二十年以上

90%

不限

癌症、精神病

100%

(2)病假期间不发午餐补贴。

(3)每月病假超过7个工作日的,停发当月校内津贴。

(4)连续病假达3个月、全年累计病假达到66个工作日的,不发年终奖。

(5)教职工利用病假从事有偿收入活动的,停发其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待遇。

(6)因工负伤的教职工请假手续比照请病假办理。待遇参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校聘人员病假所扣工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病假达到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扣除当月一半岗贴,病假达到1个月扣除当月岗贴;全年连续病假达3个月,扣除3个月岗贴,下一学年度岗贴降档(以上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4.婚假:法定婚假3天,原则上安排在假期。

5.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需要职工本人料理者,给丧假3天,如需赴外地料理者,可给予往返路程时间,若需延长者,按事假对待。

6.产假:女职工产假158天(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

7.探亲假:国内探亲假一律安排在假期。出国(境)探亲夫妻一方出国工作或学习期限1年以上,校内一方在配偶离校3个月以后可申请出国探亲。首次探亲假可批准3个月,考虑到来回占用时间及寒暑假等因素,探亲者离校时间(包括寒暑假在内)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再次出国探亲,只允许利用寒暑假进行。根据大学文件,自出国的下个月起停发工资和各类津补贴,如利用寒暑假并在学校准假期限内(3个月)按时返校者,回校工作后,补发寒暑假工资(即寒假1个月,暑假2个月),申请延长的不予补发。

8.旷工

有下列行为者视为旷工:

(1)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虽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上班者;请假期满未办续假手续或虽已申请续假但未获批准而不上班者;

(2)不服从学校安排,拒绝到新岗位工作造成教学事故或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

全年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考核不合格。旷工期间,除扣发工资、津贴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旷工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按国家和大学文件规定,解除聘用合同,不再保留公职。

9、迟到、早退

所有教职工均需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如有迟到和早退均按相关要求扣除相应部分津贴。

三、请假审批程序和权限

1.请假流程:所有请假都应填写《中科大附中教职工请假单》(包括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交由相关校领导审批)、交到校办公室存档、由校办公室交教务处、德育处安排相关工作。

2.审批权限:凡请假5个工作日以内(含)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6-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由校长审批。l5个工作日以上者,经校长同意后,报大学批准。

3.集体请假: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相关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附所有请假人员名单)。

4. 因生病或突发事件等不能事前请假者,应由家属或同事代为履行请假手续,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请假无效。

四、其他

本管理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试行,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科大附中

                      2017年3月6日

 

 

 

 

附件一:请假流程示意图

附件二:中国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教职工请假单

附件三:中国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教职工销假单

附件四:中国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教职工《考勤月报表》

 附件五:中国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教职工《考勤月报统计表》

附件六:中国科技大学附属中学行政管理、教辅人员上班

 


请假流程示意图.docx
中国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教职工请假单.docx
中国科技大学附属中学教职工销假单.docx
行政教辅人员上班时间表.docx
考勤月报统计表.docx
考勤月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