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法律争当小先锋——中科大附中小二(3)班开展“家长进课堂”普法活动

作者: 编辑:徐晓宏
发布时间:2017-12-06   浏览次数:846



为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中科大附中小二(3)班响应学校号召,在班级开展了“认真学法律,争当小先锋”普法系列活动。2017125日下午,班级特别邀请了安徽汉合律师事务所的杨海波律师为同学们带来一场内容丰富、语言生动的普法知识讲座。


讲座分为“宪法、法律、校规”三部分内容。杨律师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通过讲解简单的法律常识、法律条文和案例故事,让同学们学习法律,增长知识,增强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

首先,杨律师以猜谜语的形式开始了讲座。当“排行我老大,国法之根本。子法由我生,效力我最高。”的谜语一出现,孩子们就高呼“宪法”。杨律师又以“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国徽、国歌有什么含义?同学们为什么都要上学?中小学阶段的教育是什么教育?”等问题引出宪法的主要内容,使得学生懂得国旗、国歌和国徽都是国家的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法律部分,杨律师以一个个小故事讲明检察官、法官、律师、警察的工作职责及作用,又以一幅幅图片的演示,以及生活中的一个个典型的事例,让同学们知道了司机酒后开车、行人闯红灯过马路等都是违法行为。杨律师以此告知同学们,我们的日常生活跟法律息息相关,多学习法律知识,就会知道哪些事情是违法行为,坚决不能做。当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就可以用所学的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国法是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是每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社会规范,而校规是我们学生在学校里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在“校规”这部分内容中,杨律师以一张张图片和一个个典型的事例,生动地讲解了校园内的安全知识,使同学们知道课间要“防磕碰、防滑到、防坠落、防挤压”,不能带棍棒、刀具等尖锐的东西到校,不要手摸碎玻璃以免划伤,上下楼梯要排队右行,尤其是绝对不能在楼梯打闹、推搡等等。杨律师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让同学们明白建立安全意识的重要性。

在互动环节中,同学们踊跃提出疑问。杨律师让孩子们通过听讲座和观看央视法治频道的“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所学的法律知识自己先解释,同学们的答案令杨律师赞不绝口,接着她再耐心地一一解答。

最后,杨律师希望同学们要做生活的有心人,平时通过电视、报刊杂志、课堂等渠道,多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以明辨是非,规范行为,争做“爱学法,能懂法,会用法”的普法小先锋!并诚挚地祝愿同学们学习进步,健康成长!

本次讲座,同学们不仅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更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决心自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文明学生。

(小二(3)班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