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制止有偿补课行为,查处和警示个别师德不正、行为失范的在职教师,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塑造良好师德师风,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专项行动范围
全校在职教师。
三、专项行动内容
(一)年级组或班级违规组织、要求学生集体补课或参加有偿补课;
(二)年级组或班级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年级组或班级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专项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专项治理和巩固提高两个阶段。其中专项治理阶段为2 0 1 6年3月至2 0 1 6年6月,分为四个环节;巩固提高阶段为2 0 1 6年7月至8月。
(一)第一阶段:专项治理
1、动员部署(2 0 1 6年3月上旬—中旬)
动员准备。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全校动员部署。3月1 0日之前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送至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教育科。
组织学习。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区教体局文件精神,布置学校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各学段组织老师集中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和《合肥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使广大教职工进一步全面了解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0日前上传上述文件至学校网站-师德建设-学习动态专栏,以方便教职工学习。
舆论引导。以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包河区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专项行动”,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2、自查自纠(2 0 1 6年3月底—4月初)
查摆问题。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教师认真自查;学校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或座谈调查等多种形式。找准线索、摸清事实、有错必纠。
接受监督。学校设立举报箱、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有关投诉、举报。对有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及时检查并公开处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落实整改。对于教师自查出的问题,要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梳理,分析原因,对相关教师要加强引导,并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
自律承诺。全体人员与学校签订严格自律,自觉守规,拒绝有偿补课的责任书。
3、全面检查(2016年4月—5月)
明察暗访。学校配合上级各主管部门做好明察暗访工作。
严肃查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典型案件。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根据群众投诉情况,对违纪违规行为认真查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和区教体局将组成专项督查组,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各学校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情况,对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情况进行督查查处。
4、总结评估(2016年6月)
分析总结。学校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
提交报告。学校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在2 0 1 6年6月3 0日前报送至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教育科。
(二)第二阶段:巩固提高
2016年7至8月份暑假期间,要进行“回头看”,检验专项治理成效。学校将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发力,坚持“从严治教、廉洁从教”的原则,把治理有偿补课活动作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点之一,强化措施,常抓不懈,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有效杜绝有偿补课现象发生。包河区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合肥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 (合教[2015]225号)执行,学校也将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学校将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二)提高认识,做好宣传。各学段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引导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自觉维护人民教师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精神风貌,传播教育正能量,进一步增强教师拒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同时,学校要及时宣传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学校要将专项行动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紧密结合,压实各级责任,加大督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工作会等形式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认真总结,建立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形成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
举报电话:0551--63606404
举报邮箱:kdfz@ustc.edu.cn
科大附中
2016年3月
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docx
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docx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docx
合肥市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