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人才派遣人员派遣期满考核的通知

作者: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12-23   浏览次数:41
关于部分人才派遣人员派遣期满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相关派遣人员:
     学校与安徽兴皖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人才派遣合同》有关精神,现就部分派遣人员派遣期满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2010年5月14日—5月31日。
二、考核对象:派遣期限2010年6月30日截止的派遣人员。
三、考核内容:业务能力、工作态度、遵守规章制度情况以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际工作业绩等。
四、考核办法:
1、派遣人员个人须认真撰写工作报告并填写《人才派遣人员派遣期满考核表》;派入单位须自5月14日至5月31日期间安排时间,对相关派遣人员组织进行派遣期满考核。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1)相关派入单位须成立不少于5位成员的考核小组;
(2)考核小组举行专门的考核评审会,由相关派遣人员根据“考核内容”分别报告工作;
(3)考核小组根据个人工作报告,进行集中评议,并以无记名投票(盖公章)方式,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给与评价,票决结果与投票原件一并报送学校;
(4)派入单位与派遣人员根据考核结果或个人意愿,提出是否续派申请和意见。
2、学校和安徽兴皖人才服务中心对派遣人员工作报告以及派入单位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对续派进行审批。
3、如派遣人员通过续派审批,安徽兴皖人才服务中心自6月10日至6月30日期间与派遣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并续派其来校工作。
4、派遣人员不要求续派或续派未通过审批,学校及个人须在派遣期满前1个月向安徽兴皖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按时办理终止劳动合同和派遣手续。
5、派入单位与派遣人员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认真做好期满考核等各项工作。如派遣人员无故延期,视为放弃续派。
6、《人才派遣人员派遣期满考核表》等相关材料上报校人才交流中心的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联系人:朱晨;联系电话:3603765;地点:办公楼219室。
附:《人才派遣人员派遣期满考核表》
特此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安徽兴皖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